基坑邊坡防護欄桿跨距要求
模板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細節
模板工程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
(1)模板安裝前必須做好下列安全技術準備工作
①應審查模板結構設計與施工說明書中的荷載、計算方法、節點構造和安全措施,設計審批手續應齊全。
②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操作班組應熟悉設計與施工說明書,并應做好模板安裝作業的分工準備。采用爬模、飛模、隧道模等特殊模板施工時,所有參加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③應對模板和配件進行挑選、檢測、不合格者應刪除,并應運至工地指定地點堆放。
④備齊操作所需的一切安全防護絲網和器具。
模板工程工藝分析
(2)模板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模板安裝按設計與施工說明書順序拼裝。木桿、銅管、門架等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②豎向模板和支架支柱盤承部分安裝在基本上時,應加設墊板,墊板應有足夠強度和支承面積,且應中心承載?;翍獔詫?,并應有排水措施。對濕險性黃土應有防水措施;對特別重要的結構工程可采用混凝土,打樁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對凍脹性土應有防凍融措施。
③當滿堂或共享空間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過8m時,若地基土達不到承載要求,無法防止立柱下沉,則應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層回填夯實基土,澆筑地面混凝土墊層,達到強度后方可支模。
④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有效防傾覆的臨時固定絲網。
⑤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當跨度大于4m時,橫板應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全跨長度的1/1000~3/1000。
⑥現澆多層或高層房屋和構筑物,安裝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應符合下列規定。
a.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施工荷載的承載能力,否則應加設支撐支架。
b.上層支架立柱應對準下層支架立柱,并應往立柱底鋪設墊板。
c.當采用懸臂吊模板、行架支模方法時,其支撐結構的承載能力和剛度必須符合設計構造要求。
⑦當層間高度大于5m時,應選用桁架支?;蜾摴芰⒅?。當層間高度小于或等于5m時,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模板工程施工現場狀態
(3)安裝模板應保證工程結構和構件各部分形狀、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確,防止漏漿、構造應符合模板設計要求。
模板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應能可靠承受新澆混凝土自重和側壓力以及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荷載。
(4)安裝高度為2m以上的豎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層模板上拼裝上層模板。安裝過程中應設置臨時固定絲網。
(5)當承重焊接鋼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裝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梁的側模、底模必須固定往承重焊接鋼筋骨架的節點上。
②安裝鋼筋模板組合體時,吊索應按模板設計的吊點位置綁扎。
(6)當支架立柱成一定角度傾斜或其立架立柱的頂表面傾斜時,應采取可靠措施確保支點穩定,支撐底腳必須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
(7)除設計圖另有規定者外,所有垂直支架柱成保證其垂直。
(8)對梁和板安裝二次點撐前,其上不得有施工荷載,支撐的位置必須正確。安裝后所傳給支撐或連接件的荷載不應超過其允許值。
(9)支撐梁、板的支架立柱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梁和板的立柱,其縱橫向間距應相等或成倍數。
②木立柱底部應設墊木,頂部應設支撐頭。U形支托與楞梁兩側間如有間隙,必須楔緊,其螺桿伸出鋼管頂部不得大于200mm。螺桿外徑與立柱鋼管內徑的間隙不得大于3mm,安裝時應保證上下同心。
③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處,沿縱橫水平方向應按縱下橫上的程序設掃地桿??烧{支托底部的立柱頂端應沿縱橫向設置一道水平拉桿。掃地桿與頂部水平拉桿之間的間距,在滿足模板設計所確定的水平拉桿步距要求條件下,進行平均分配確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處縱橫向應各設一道水平拉桿。當層高在8~20m時,在較頂步距兩步水平拉桿中間應加設一道水平拉桿:當層高大于20m時,在較頂兩步距水平拉桿中間應分別增加一道水平拉桿。所有水平拉桿的端部均應與四周建筑物頂緊、頂牢。無處可頂時,應在水平拉桿端部和中部沿豎向設置連續式剪刀撐;
④木立柱的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應采用40mm×50mm木條或25mm×80mm的木板條與木立柱釘牢。鋼管立柱的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應采用ф48mm×3.5mm鋼管,用扣件與鋼管立柱扣牢。木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應采用搭接,并應采用鐵釘釘牢。鋼管掃地桿、水平拉桿應采用對接,剪刀撐應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于500mm,并應采用2個旋轉扣件分別在離桿端不小于100mm處進行固定。
模板工程施工現場狀態
(10)施工時,在已安裝好的模板上的實際荷載不得超過設計值。已承受荷載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隨意拆除或移動。
(11)組合鋼模板,滑升模板等的構造與安裝,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組合鋼模板技術規范》(GB 50214-2013)和《滑動模板工程技術規范》(GB 50113-2005)的相應規定。
(12)安裝模板時,安裝所需各種配件應置于工具箱或工具袋內。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安裝所用工具應系掛在作業人員身上或置于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13)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14)吊運模板時,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①作業前應檢查繩索、卡具、模板上的吊環,必須完整有效。在升降過程中應設專人指揮,統一信號,密切配合。
②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豎向吊運不應少于2個吊點;水平吊運不應少于4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并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環。
③吊運做裝模板時,必須碼放整齊,待捆綁牢固后方可起吊。
④嚴禁起重機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
⑤遇5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一切吊運作業。
(15)木料應堆放下風向,離火源不得小于30m,且料場四周應設置滅火器材。
模板工程施工工藝分析
支架立柱的構造與安裝要求
(1)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采用伸縮式桁架時,其搭接長度不得小于500mm。上下弦連接銷釘規格、數量應按設計規定。并應采用不少于2個U形卡或鋼銷釘銷緊。2個U形卡距或銷距不得小于400mm。
②安裝的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間距設置成與模板設計圖一致。
③支承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建筑結構應具有足夠強度。否則,應另設立柱支撐。
④若桁架采用多榀成組排放,在下弦折角處必須加設水平撐。
(2)工具式立柱支撐的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工具式鋼管單立柱支撐的間距應符合支撐設計的規定。
②立柱不得接長使用。
③所有夾具、螺栓、銷子和其他配件應出在閉合或擰緊的位置。
④立柱及水平拉桿構造應符合《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 94-2008)第6.1.9條的規定。
(3)木立柱支撐的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木立柱宜選用整料。當不能滿足要求時,立柱的接頭不宜超過1個。并應采用對接夾板接頭方式。立柱底部可采用墊塊墊高,但不得采用單碼磚墊高。墊高高度不得超過300mm。
②木立柱底部與墊木之間應設置硬木對角楔調檔標高,并應用鐵釘將其固定在墊木上。
③木立柱間距,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 94-2008)第6.1.9條的規定,嚴禁使用板皮替代規定的拉桿。
④所有單立柱支撐應在底墊木和梁底模板的中心,并應與底部墊木和頂部梁底模板緊密接觸,且不得承受信心荷載。
⑤當僅為單排立柱時,應在單排立柱的兩邊每隔3m加設斜立撐,且每邊不得少于2根。斜支撐與地面的夾角應為60°。
(4)當采用扣件式鋼管作立柱支撐時,其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鋼管規格、間距、扣件應符合設計要求。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②鋼管支架立柱間距、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 94-2008)第6.1.9條的規定。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桿應向低處延長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0.5m。
③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在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于步距的1/3。
④嚴禁將上段的銅管立柱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拉桿上。
⑤滿堂模板和共享空間模板支架立柱,在外側周圍應設由下至上的豎向連續式剪刀撐;中間在縱橫向應每隔10m左右設由下至上的豎向連續式剪刀撐,其寬度宜為4~6m,在剪刀撐部位的頂部、掃地桿處設置水平剪刀撐。剪刀撐桿件的底端應與地面頂緊,夾角宜為45°~60°。
⑥當支架立柱高度超過5m時,應在立柱周圍外側和中間有結構柱的部位,按水平間距6~9m、豎向間距2~3m與建筑結構設置一個固結點。
(5)當采用標準門架作支撐時,其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門架的跨距和間距應按設計規定布置,間距宜小于1.2m;支撐架底部墊木上應設固定底座或可調底座。門架、調節架及可調底座,其高度應接其支撐的高度確定。
②門架支撐可沿梁軸線垂直和平行布置。當垂直布置時,在兩門架間的兩側應設置交叉支撐;當平行布置時,在兩門架間的兩側亦應設置交叉支撐,交叉支撐應與立桿上的鎖銷鎖牢,上、下門架的組裝連接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
③當門架支撐寬度為4跨及以上或5個間距及以上時,應在周邊底層、頂層、中間每5列、5排在每門架立桿跟部設ф48mm×3.5mm通長水平加固桿,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④當門架支撐高度超過8m時,應按《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 94-2008)第6.2.4條的規定執行,剪刀撐不應大于4個間距,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⑤頂部操作層應采用掛扣式腳手板滿鋪。
(6)懸挑結構立柱支撐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多層懸挑結構模板的上下立柱應保持在同一條垂直線上。
②多層懸挑結構模板的立柱應連續支撐,并不得少于3層。
普通模板構造與安裝要求
(1)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地面以下支模應先檢查土壁的穩定情況,當有裂紋及塌方危險跡象時,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業。當深度超過2m時,操作人員應設梯上下。
②距基槽(坑)上口邊緣1m內不得堆放橫板。向基槽(坑)內運料應使用起重機,溜槽或繩索;運下的模板嚴禁立放在基槽(坑)土壁上。
③斜支撐與側模的夾角不應小于45°支在土壁的斜支撐應加設墊板,底部的對角模板應與斜支撐連牢。高大長脖基礎若采用分層支模時,其下層模板應經就位校正并支撐穩固后,方可進行上一層模板的安裝。
④在有斜支撐的位置,應在兩側模間采用水平撐連成整體。
(2)柱模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現場拼裝柱模時,應適時地安設臨時立撐進行固定,斜撐與地面的傾角宜為60°,嚴禁將大片模板系在柱子鋼筋上。
②待四片柱模就位組拼經對角線校正無誤后,應立即自下而上安裝柱箍。
③若為整體預組合柱模,吊裝時應采用卡環和柱模連接,不得采用鋼筋鉤代替。
④柱橫校正(用四根斜支撐或用連接在柱模四角帶花籃螺栓的攬風繩,底端與樓板鋼筋拉環固定進行校正)后,應采用斜撐或水平撐進行四周支撐,以確保整體穩定。當高度超過4m時,應群體或成列同時支模,并應將支撐連成一體,形成整體框架體系。當需單根支模時,柱寬大于500mm應每邊在同一標高上設置不得少于2根斜撐或水平撐。斜撐與地面的夾角宜為45°~60°,下端尚應有防滑移的措施。
⑤角柱模板的支撐,除滿足上款要求外,還應在里側設置能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斜撐。
(3)墻模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當采用散拼 模板支撐時,應自下而上進行,必須在下一層模板全部緊固后,方可進行上一層安裝。當下層不能獨立安設支撐件時,應采取臨時周定措施。
②當采用預拼裝的大塊墻模板進行支模安裝時,嚴禁同時起吊2塊模板,并應邊就位、邊校正、邊連接,固定后方可摘鉤。
③安裝電梯井內墻模前,必須在板底下200mm處牢固地滿鋪一層腳手板。
④模板未安裝對拉螺栓前,板面應向后傾一定角度。
⑤當鋼楞長度需接長時,接頭處應增加相同數量和不小于原規格的鋼楞,其搭接長度不得小于墻模板寬或高的15%~20%。
⑥拼接時的U形卡應正反交替安裝,間距不得大于300mm;2塊模板對接接縫處的U形卡應滿裝。
⑦對拉螺栓與墻模板應垂直,松緊應一致,墻厚尺寸應正確。
⑧墻模板內外支撐必須堅固、可靠,應確保模板的整體穩定。當墻模板外面無法設置點撐時,應在里面設置能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支撐。多排并列且間距不大的墻模板,當其與支撐互成一體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灌筑混凝土時引起臨近模板變形。
(4)獨立梁和整體樓蓋梁結構模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安裝獨立梁模板時應設安全操作平臺,并嚴禁操作人員站在獨立梁底?;蛑VЪ苌喜僮骷吧舷峦ㄐ?。
②底橫與橫楞應拉結好,橫楞與支架、立柱應連接牢固。
③安裝梁側模時,應邊安裝邊與底模連接,當側模高度多于2塊時,應采取臨時固定措施。
④起拱應在側模內外撈連同前進行。
⑤單片預組合梁模,鋼楞與板面的拉結應按設計規定制作,并應按設計吊點試吊無誤后,方可正式吊運安裝,側模與支架支撐穩定后方準摘鉤。
(5)樓板或平臺板模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當預組合模板采用桁架支模時,桁架與支點的連接應固定牢靠,桁架支承應采用平直通長的型鋼或木方。
②當預組合模板塊較大時,應加鋼楞后方可吊運。當組合模板為錯縫拼配時,板下橫楞應均勻布置,并應在模板端穿插銷。
③單塊模就位安裝,必須持支架搭設穩固、板下橫楞與支架連接牢固后進行。
④U形卡應按設計規定安裝。
(6)其他結構模模板符合下列規定
①安裝圈梁、陽臺,雨篷及挑檐等模板時,其支撐應獨立設置,不得支搭在施工腳手架上。
②安裝懸挑結構模板時,應搭設腳手架或懸挑工作臺,并應設置防護欄桿和安全網。作業處的下方不得有人通行或停留。
③煙囪、水塔及其他高大構筑物的模板,應編制專項施工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應詳細地向操作人員進行交底后方可安裝。
④在危險部位進行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
爬升模板構造與安裝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的爬升模板系統中的大模板,爬升支架、爬升設備,腳手架及附件等,應按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圖紙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爬升模板安裝時,應統一指揮,設置警戒區與通信絲網,做好原始記錄。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檢查工程結構上預埋螺栓孔的直徑和位置,并應符合圖紙要求。
②爬升模板的安裝順序應為底座、立柱、爬升設備,大模板、模板外側吊腳手。
(3)施工過程中爬升大模板及支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爬升前,應檢查爬升設備的位置,牢固程度、吊鉤及連接桿件等,確認無誤后,拆除相鄰大模板及腳手架間的連接桿件,使各個爬升模板單元徹底分開。
②爬升時,應先收緊千斤鋼絲繩,吊住大模板或支架,然后拆卸穿墻螺栓,并檢查再無任何連接,卡環和安全鉤無問題,調整好大模板或支架的重心,保持垂直,開始爬升。爬升時,作業人員應站在固定件上,不得站在爬升件上爬升,爬升過程中應防止晃動與扭轉。
③每個單元的爬升不宜中途交接班,不得隔夜再繼續爬升。每單元爬升完畢應及時固定。
④大模板爬升時,新澆混凝土的強度不應低于1.2N/mm2。支架爬升時的附墻架穿墻螺栓受力處的新澆混凝土強度應達到10N/mm2以上。
⑤爬升設備每次使用前均應檢查,液壓設備應由專人操作。
(4)作業人員應背工具袋,以便存放工具和拆下的零件,防止物件跌落。且嚴禁高空向下拋物。
(5)每次爬升組合安裝好的爬升模板、金屬件應涂刷防銹漆,板面應涂刷脫模劑。
(6)爬模的外附腳手架或懸掛腳手架應鋪腳手板,腳手架外翻應設護欄桿和安全網。爬架底部亦應滿鋪腳手板和設置安全網。
(7)每步腳手架應設置爬梯,作業人員應由爬梯上下。進入爬架內,上下嚴禁攀爬模板、腳手架和爬架外側。
(8)腳手架上不應堆放材料,腳手架上的垃圾應及時清除。如需臨時堆放少量材料或機具,必須及時取走,且不得超過設計荷載的規定。
(9)所有螺栓孔均應安裝螺栓,螺栓應采用50~60N·m的扭矩緊固。
爬升模板施工現場狀況
飛模構造與安裝要求
(1)飛模的制作組裝必須按設計圖進行。運到施工現場后,應按設計需求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裝。安裝前應進行一次試壓和試吊,檢驗確認各部件無隱患。對利用組合鋼模板、門式腳手架、鋼管腳手架組裝的飛模,所用的材料、郵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組合鋼模板技術規范》(GB 50214-2013)、《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范》(GB 50018-2002)以及其他專業技術規范的要求。凡屬采用鋁合金型材、木或竹塑膠合板組裝的飛模,所用材料及部件應符合有關專業標準的要求。
(2)飛模起吊時,應在吊離地面0.5m后停下,待飛模完全平衡后再起吊。吊裝應使用安全卡環,不得使用吊鉤。
(3)飛模就位后,應立即在外側設置防護欄,其高度不得小于1.2m,外翻應另加設安全網,同時應設置樓層護欄。并應準確、牢固地搭設出模操作平臺。
(4)當飛模在不同接層轉運時,上下層的信號人員應分工明確、統一指揮、統一信號,并應采用步話機聯絡。
(5)當飛模轉運采用地滾輪推出時,前滾輪應高出后滾輪10~20mm,并應將飛模重心標畫在旁側,嚴禁外側吊點在未掛鉤將飛模向外傾斜。
(6)飛模外推時,必須用多根安全繩一端牢固拴在飛模兩側,另一端圍繞往飛模兩側建筑物的可靠部位上,并應設專人掌握緩慢推出飛模,并松放安全繩,飛模外端吊點的鋼絲繩應逐漸收起,待內外端吊鉤掛牢后再轉運起吊。
(7)在飛模上操作的掛鉤作業人員應穿防滑鞋,且應系好安全帶,并應掛在上層的預埋鐵環上。
(8)吊運時,飛模上不得站人和存放自由物料,操作電動平衡吊具的作業人員應站在接面上,并不得斜拉歪吊。
(9)飛模出模時,下層應設安全網,且飛模每運轉次后應檢查各部件的損壞情況,同時應對所有的連接螺栓重新進行緊固。
常見飛模構造及結構分析
隧道模構造與安裝要求
(1)組裝好的半隧道模應按模板編號順序吊裝就位,并應將2個半隧道模頂板邊緣的角鋼用連接板和螺栓進行連接。
(2)合模后應采用千斤頂升降模板的底沿,按導墻上所確定的水準點調整到設計標高,并應采用斜支撐和垂直支撐調整模板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再將連接螺栓擰緊。
(3)支卸平臺鉤架的直設,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①支卸平行的設計應便于支卸平臺吊裝就位,平臺的受力應合理。
②平臺桁架中立柱下面的墊板,必須落在樓板邊緣以內400mm左右,并應在樓層下相應位置加設臨時垂直支撐。
③支卸平臺臺面的頂面,必須和混凝土樓面齊平,并應緊貼接面邊緣。相鄰支卸平臺間的空隙不得過大。支卸平臺外周邊應設安全護欄和安全網。
(4)山墻作業平臺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隧道模拆除吊離后,應將特制U形卡承托對準山墻的上撐對拉螺栓孔,從外向內插入,并用螺帽緊固。U形卡承托的間距不得大于1.5m。
②將作業平臺吊至已埋設的U形卡位置就位,并將平臺每根垂直桿件上的3水平件落入U形卡內,平臺下部靠墻的垂直支撐用穿墻螺栓緊固。
③每個山墻作業平臺的長度不應超過7.5m,且不應小于2.5m,并應在端頭分別增加外挑1.5m的二角平臺。作業平臺外周邊應設安全護欄和安全網。
隧道模施工
模板拆除的安全要求
(1)模板拆除要求
①模板的拆除措施應經技術主管部門或負責人批準拆除模板的時間可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2011年版)(GB 50204-2002)的有關規定執行。冬期施工拆模應符合專門規定。
②當混凝土未達到規定強度或已達到設計規定強度,需提前拆?;虺惺懿糠殖O計荷載時,必須經過計算和技術主管確認其強度能足夠承受此荷載后方可拆除。
③在承重焊接鋼筋骨架作配筋的結構中,承受混凝土重量的橫板,應拉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的25%后方可拆除承重模板。當在已拆除模板的結構上加置荷載時,應另行核算。
④大體積混凝土的拆模時間除成滿足混凝土強度要求外,還應使混凝土內外溫差降低到25℃以下時方可拆模,否則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產生溫度裂縫。
⑤后張預應力混凝土結構的側模宜在施加預應力前拆除,底模應在施加預應力后拆除,當設計有規定時,應按規定執行。
⑥拆模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有效和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須裝入工具袋或系掛在身上,并應檢查拆模場所范圍內的安全措施。
⑦模板的拆除工作應設專人指揮。作業區應設圍欄,其內不得有其他工種作業,并應設專人負責監護。拆下的模板、零配件嚴禁拋擲。
⑧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模板的設計規定進行。當設計無規定時,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應從上而下進行拆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拋扔,應按指定地點堆放。
⑨多人同時操作時,應明確分工、統一信號或行動,應具有足夠的操作面,人員應站在安全處。
⑩高處拆除模板時,應符合有關高處作業的規定。嚴禁使用大錘和撬棍,操作層上臨時拆下的模板堆放水能超過3層。
11 在提前拆除互相搭連并涉及其后拆模板的支撐時,應補設臨時支撐一拆模時,應逐塊拆卸,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12 拆模如遇中途停歇,應將已拆松動、懸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進行臨時支撐牢固或相互連接穩固。對活動部件必須一次拆除。
13 已拆除了模板的結構,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值后方可承受全部設計荷載。若在未達到設計強度以前,需在結構上加置施工荷載時,應另行核算,強度不足時,應加設臨時支撐。
14 遇6級或6級以上大風時,應暫停室外的高處作業。雨、雪、霜后應先清掃施工現場,方可進行工作。
15 拆除有洞口模板時,應采取防止操作人員墜落的措施。洞口模板拆除后,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1991)的有關規定定時進行防護。
模板拆除前的檢查檢測
(2)支架立柱拆除
①當拆除鋼楞、木楞、鋼桁架時,應在其下面臨時搭設防護支架,使所拆楞梁及桁架先落在臨時防護支架上。
②當立柱的水平拉桿超出2層時,應首先拆除2層以上的拉桿,拆除較后一道水平拉桿時,應和拆除立柱同時進行。
③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時,應先從跨中開始,對稱地分別向兩端拆除。拆除時,嚴禁采用連梁底板向旁側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④對于多層接板模板的立柱,當上層及以上樓板正在澆筑混凝土時,下層樓板立柱的拆除,應根據下層樓板結構混凝土強度的實際情況,經過計算確定。
⑤拆除平臺、樓板下的立柱時,作業人員應站在安全處。
⑥對已拆下的鋼楞,木楞、桁架,立柱及其他零配件應及時運到指定地點。對有芯鋼管立柱運出前應先將芯管抽出或用銷卡固定。
(3)普通模板拆除
①拆除條形基礎、杯形基礎,獨立基礎或設備基礎的模板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a.拆除前應先檢查基槽(坑)土壁的安全狀況,發現有松軟、龜裂等不安全因素時,應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
b.模板和支撐桿件等應隨拆隨運,不得在離槽(坑)上口邊緣1m以內堆放。
c.拆除模板時,施工人員必須站在安全的地方。應先拆內外木楞,再拆木面板;鋼模板應先拆鉤頭螺栓和內外鋼楞,后拆U形卡和L形插銷,拆下的銅模板應妥善傳遞或用繩鉤放置地面不得拋擲。拆下的小型零配件應裝入工具袋內或小型箱籠內,不得隨處亂扔。
②拆除柱模應符合下列規定。
a.柱模拆除應分別采用分散拆和分片拆兩種方法。
分散拆除的順序應為:拆除拉桿或斜撐,自上而下拆除柱箍或橫楞、拆除豎楞,自上而下拆除配件及模板、運走分類堆放、清理、拔釘、鋼模維修、刷防銹油或脫模劑、入庫備用。
分片拆除的順序應為:拆除全部支撐系統、拆掉柱角U形卡、分2片或4片拆除模板,原地清理、刷防銹油或脫模劑、分片運至新支模地點備用。
b.柱子拆下的模板及配件不得向地面拋擲。
③拆除墻模應符合下列規定。
a.墻模分散拆除順序應為:拆除斜撐或斜拉桿、自上而下拆除外楞及對拉螺栓、分層自上而下拆除木楞或鋼楞及零配件和模板、運走分類堆放、拔釘清理或清理檢修后刷防銹油或脫模劑、入庫備用。
b.預組拼大塊墻模拆除順序應為:拆除全部支撐系統、拆卸大塊墻模接縫處的連接型鋼及零配件、擰去固定埋設件的螺栓及大部分對拉螺栓、掛上吊裝繩扣并略拉緊繩后,擰下剩余對拉螺栓,用方木均勻敲擊大塊墻模立楞及鋼模板,使其脫離墻體,用撬棍輕輕外撬大塊墻模板使全部脫離,指揮起吊,運走、清理、刷防銹油或脫模劑備用。
c.拆除每一大塊墻模的較后2個對拉螺栓后,作業人員應撤離大模板下側,以后的操作均應在上部進行。個別大塊模板拆除后產生局部變形者應及時整修好。
d.大塊模板起吊時,速度要慢,應保持垂直,嚴禁模板碰撞墻體。
④拆除梁、板模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a.梁、板模板應先拆梁側模,再拆板底模,較后拆除梁底模,并應分段分片進行,嚴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b.拆除時,作業人員應站住安全的地方進行操作,嚴禁站在已拆或松動的模板上進行拆除作業。
c.拆除模板時,嚴禁用鐵棍或鐵錘亂砸,已拆下的模板應妥善傳遞或用繩鉤放至地面。
d.嚴禁作業人員站在懸臂結構邊緣敲拆下面的底模。
e.待分片、分段的模板全部拆除后,方允許將模板、支架、零配件等按指定地點運出堆放,并進行拔釘、清理、整修、刷防銹油或脫模劑,入庫備用。
模板拆除施工
(4)特殊模板拆除
①對于拱、薄殼、圓穹屋頂和跨度大于8m的梁式結構,應按設計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從中心沿環圈對稱向外或從跨中對稱向兩邊均勻放松模板支架立柱。
②拆除圓形屋頂、筒倉下漏斗模板時,應從結構中心處的支架立柱開始,按同心圓層次對稱地拆向結構的周邊。
③拆除帶有拉桿拱的模板時,應在拆除前先將拉桿托拉緊。
(5)爬升模板拆除
①拆除爬模應有拆除方案,凡應由技術負責人簽署意見,應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實施拆除。
②拆除時應先清除腳手架上的垃圾雜物,并設置警戒線由專人監護。
③拆除時應設專人指揮,嚴禁交叉作業。拆除順序應為:懸掛腳手架和模板、爬升設備、爬升支架。
④已拆除的物件應及時清理、整修和保養,并運至指定地點備用。
⑤遇5級以上大風應停止拆除作業。
(6)飛模拆除
①脫模時,梁、板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小于設計強度的75%。
②飛模的拆除順序,行走路線和運到下一個支模地點的位置,均應按飛模設計的有關規定進行。
③拆除時應先用千斤頂住下部水平連接管,再拆去木楔或磚墩(或拔出鋼套管連接螺栓,提起鋼套管)。推入可任意轉向的四輪臺車,松千斤頂,使飛模落在臺車上,隨后推運至主樓板外翻搭設的平臺上,用塔吊吊至上層重復使用,若不需重復使用時,應接普通模板的方法拆除。
④飛模拆除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飛模尾部應綁安全繩,安全繩的另一端應套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上,且在推運時應徐徐放松。
(7)隧道模拆除
①拆除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培訓。
②拆除導墻橫板時,應在新澆混凝土強度達到1.0N/mm2后,方準拆模。
③拆除隧道模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a.新澆混凝土強度應在達到承重模板拆模要求后,方準拆模。
b.應采用長柄手搖螺帽桿將連接頂板的連接板上的螺栓松開,并應將隧道模分成2個半隧道模。
c.拔除穿墻螺栓并旋轉垂直支撐桿和墻體橫板的螺旋千斤頂應讓滾輪落地,使隧道模脫離頂板和墻面。
d.放下支卸平臺防護欄桿,先將一邊的半隧道模推移至支卸平臺上,再推另一邊半隧道模。
e.為使頂板不超過設計允許荷載,經設計核算后,應加設臨時支撐柱。
④半隧道模的吊運方法,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單點吊裝法,兩點吊裝法、多點吊裝法或鴨嘴形吊裝法。
建筑工程模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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